根据《新墨西哥州政治报告》,新墨西哥州官员正在要求该州最高法院确定医用大麻产品是否免征总收入税,例如处方药。周一,州总检察长办公室代表州税务和收入局向法院提交了请愿书,要求对此事进行澄清。
该文件源于2014年的一起案件,当时有执照的医用大麻生产商Sacred Garden要求税务部门退还该公司当年支付的总收入税。该报告拒绝了该请求,但州上诉法院裁定支持大麻公司,并裁定医用大麻与处方药具有相同的免税资格。
1月,州上诉法院裁定,医生的大麻使用建议与传统处方药基本相同。法院还争辩说,当立法机关在考虑医用大麻法时,州分析人员并未考虑医用大麻销售产生的税收收入,因此,该报告打算将其减税。
特别助理检察长科迪莉亚·弗里德曼在请愿书中指出,由于联邦法律禁止医生撰写大麻处方,因此它不属于该州处方药的免税类别。弗里德曼(Friedman)辩称,上诉法院裁决的逻辑是有缺陷的,因为起草该法案的人和立法者均未明确将免税措辞纳入该措施。
“处方”一词未出现在该法案或颁布的法规中,旨在为希望获得“注册身分证”以接受医用大麻的个人提供指导。—弗里德曼在请愿书中,通过新墨西哥州政治报告
弗里德曼还辩称,“当圣花园收到根据过往销售而提出的要求退款时,毫无疑问地受益于医疗需求,因为它毫无争议地向客户收取了总收据税,没有义务将其退还给那些客户。”
根据一月份上诉法院的裁决,该州的几家大麻药房宣布将不再收税。如果最高法院支持圣园,他们将被迫偿还该州医用大麻生产商支付的约2400万美元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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